054而且,常暗地离间部下,使相互猜疑,以达到个人的目的。跟家人也是这样,夏竦娶妻杨氏,杨氏也擅文章。后来夏竦官做大了,身边养了不少女人,夫妻关系就紧张起来。杨氏和娘家兄弟一起搜集了夏竦违法犯罪的事实,然后告官;又夏竦的母亲和杨氏的母亲对骂,拉拉扯扯诉至开封府。夏竦急于升迁,做边防官的时候,心不在焉,不肯尽力。显然,“文”夏竦当得起,而“正”夏竦当不起。
司马光在奏状中首先说,《大戴礼》讲:“谥者行之迹也。”行由己出,名由人生,以此劝善抑恶,不可偏私。又说臣等叨预礼官,谥有得失,职责所在,不敢默默。从司马光的叙述中我们得以了解,赠谥通常的做法是,王公及职事官三品以上,先录行状报到中书省,经核实修订,下太常礼院拟谥,然后再报中书省上奏。仁宗大概知道夏竦的名声不大好,因此定谥于中,而后宣示于外,就是说仁宗自己就定了,没经过中书省和太常礼院。司马光劝道:文与正,两个最美好的谥号,虽以周公之材,不敢兼取,何况夏竦?所谓名与实不副,谥与行相悖!传之永久,何足效法?又说:朝士大夫畏惧夏竦子孙,不敢明说,但四方之人,耳目昭昭,必定会认为,夏竦行为如此而谥文正,这就是不把谥号当作天下公器,而是出于天子的私恩。讥评国家过失,岂是小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