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)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立法宗旨
1.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。
2.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。
3.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,培养合格人才。
(三)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颁行的意义
1.制定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促使他们健康成长的需要。
2.制定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。
(四)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基本结构和主体内容
1.基本结构
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共有7章,分别为:第一章总则、第二章家庭保护、第三章学校保护、第四章社会保护、第五章司法保护、第六章法律责任、第七章附则。
2.主体内容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(节选)
(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,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,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)
第一章 总则
第二条【适用范围】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。
第三条【未成年人享有权利】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、发展权、受保护权、参与权等权利,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、优先保护,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