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进一步明确问题,我们再考察一下1983年中央编译局根据马克思本人修订的法文版《资本论》(第一卷)翻译的中译本。在这里,马克思明确指出:“我的观点是: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同自然的进程和自然的历史是相似的。”[3]显然,马克思把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理解为自然历史的过程,并不是说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本身就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,而是说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与自然史具有相似的一面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,马克思在法文版《资本论》第一卷中把具有“相似”的一面这层含义说得更明确、更突出了。
由此,我们不难做出判断:马克思本人从来没有说过社会形态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,即使把“社会形态”换成“社会经济形态”,认为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,也不是马克思的本意。马克思的本意是指,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可以从“自然的进程和自然的历史”方面来理解,因为社会经济结构、运行机制,特别是社会工艺过程同自然进程、自然历史有相似之处。显然,把社会发展说成是“自然历史过程”是一种误解,这里至少发生了这样几个思维“跳跃”: